福建省闽清第一中学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2019年新闻热点素材积累(二)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18-08-13 10:17

     2019年新闻热点素材积累(二)

                             语文组供稿

扎紧暑期旅游的“安全带”

田卜拉

2018年07月11日09:00

来源:
人民网-观点频道


暑期旅游旺季开启,不少安全事故却牵动着人们的心:上月,一辆载有37名中国游客的巴士在加拿大发生交通事故,多人死伤;上周,泰国普吉岛附近海域游船倾覆,造成多名中国公民遇难……旅游胜地变成“夺命杀手”,为计划出行的游客敲响了安全警钟。

有人说:每个季节都能遇到最美的风景。入夏以来,文化和旅游部提示游客“雨季出游多诗意,旅途风险要警惕”。的确,暑期出游高峰,往往与多种灾害、危险因素相互叠加。雨季来临,路面湿滑,易发生交通事故;山区、海滨等避暑地往往也是泥石流、滑坡和台风等灾害的多发地;高温潮湿时节,蚊虫滋生、食物容易变质,疫病、中毒风险增高……尤其需要加强防范。

这次普吉岛游船事故虽由极端天气引发,但船舶公司、境外“地接社”、国内旅行社和网络平台均难辞其咎。自由行不等于危险行,风险提示缺失、应急处置不当、安全监管漏洞,折射出一些商家趋利诿责的心态。这一现象并非孤例。此外,一些景区管理水平“做不到位”,硬件设施“跟不上趟”。排队、如厕、停车、垃圾等细节问题,最容易损害游客体验。“必选动作”完不成,个性化服务等“自选动作”更无从谈起。旅游需求“跑在前”,优质供给却“掉了队”,亟待旅游行业转型升级,监管、运营、中介各方发力,为出游保驾护航。

旅游安全并不是孤立的问题,只有从旅游观念的转变中才能找到答案。从俄罗斯世界杯“观赛团”,到东南亚海岛度假游;从高考毕业旅行,到银发养老旅游……个性化、多样化的旅游渐渐成为主流,“上车睡觉,下车拍照、进店购物”的踩点式旅游不再被看好。“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旅游地图不断扩大;“异域有风味,我想多体验”,全域游、深度游成为大势所趋;“生活显平淡,我想找刺激”,高空、水上、潜水等高风险项目愈发受到青睐……旅游消费升级,不仅对服务体系形成挑战,也对地域城乡建设、社会治理乃至经济实力提出要求。

无论是旅游的季节性风险,还是行业的长期痛点,抑或新业态带来的挑战,均需以“绣花”的精细功夫来解决。“游客喜欢什么就提供什么,不喜欢什么就改正什么。”全面提升旅游品质,需要交通、公安、气象乃至城建、广电等部门共下一盘棋,旅游与工业、农业、医药、文化等产业共做一桌席,才能营造移步换景、意味悠然的旅游生态。当菜市场、小吃店、加工厂成为景区,当居民成为地域文化的“移动招牌”,就不必为打造景点、申请5A而苦恼,“一眼望去都是人头”“节假高峰坐地起价”等现象也有望成为历史。

但归根结底,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如果说出行安全是1的话,风景、饮食、住宿、民族风情不过是后面的0。“祸患常积于忽微”,只有监管做到位、责任不留白,用严密的制度和扎实的行动扎紧旅游的“安全带”,才能把未知的危险系数降到最低。但对于游客而言,那些为了自拍跨越栅栏、为了探险进入未开发景区、为了看正在喷发的火山罔顾警示的任性行为无异于“玩命”,靠贴心的服务、严密的监管难以确保无虞。唯有上好理性选择项目、培养安全意识、了解地方风俗、掌握自救技能、购买意外保险等必修课,莫到用时方恨少,方能让出游开心、舒心并且安心。

出境游务必要提高风险意识  王言虎

2018年07月11日08:03

来源:
光明日报

  据报道,泰国当地时间7月5日,两艘载有127名中国游客的游船在泰国普吉岛附近海域突遇特大暴风雨发生倾覆事故。截至7月10日,确认遇难游客人数已经增加至45人。根据泰国旅游局官方消息,这一事故被初步认定为由泰国南部的暴风雨和恶劣天气情况造成,不过目前,有关当局还在对事故的起因进行彻底调查。

  对这次伤亡惨烈的旅游安全事故,泰方表示“伤亡之大出人意料”。但承受巨大痛苦的,却是中国公民。这次遇难、失踪的游客中,有儿童,有普通的上班族,有刚生了宝宝的妈妈。翻船背后,连接着一个个悲痛欲绝的家庭。

  从各方表态看,这次的事故,自然灾害是重要原因。但作为一次严重的出境游事故,我们仍有必要重申出境游的风险防范问题,毕竟安全永远排在第一位。

  近些年,随着旅游消费升级的到来,以及国门的进一步打开,出境游渐成风潮。2017年,中国出境游人数达1.29亿人次,比2012年增长了4580多万人次,年均增长达9.17%,出境游蕴藏着巨大的消费潜力。尤其是,随着品质出游与个性出游渐被推崇,自由行成为一种重要的旅行方式。但自由行由于缺乏专业有效的统一组织,在人身保险、预警提示、风险管理方面不时欠奉,屡次给游客带来人身安全风险。当然,这并不是说跟团游就一定安全。

  中国领事网的数据就显示,2017年,各类旅游活动安全事故导致182名中国公民意外身亡,其中,在泰国参加旅游项目身亡的中国游客达到64人之多,而这其中,仅在泰国南部溺水身亡的中国游客就有47人。

  这些数据说明,尽管很多中国游客有能力出去看看国外的风景,但相应的风险防范意识与防范能力并没有同步培育起来。不少人在出境游之前,对目的地的风土人情、气候卫生、社会治安没有一个通盘了解,因此,无法做好相应的风险预判与权利维护预案,将自己置于风险之中。

  凡此种种都说明,一次安全有趣的出境游,除了有足够的预算,还应有成熟的出游心态与风险预判。

  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近些年出境游越发流行。可以预见,未来还将有更多人走出国门,体验域外风情。这对出境游所必需的规则与技能训练提出更高要求。就在这次泰国翻船事故之后,文化和旅游部9日在官网发布提示,提醒广大游客海外自助游注意安全,包括了解目的地天气、卫生、交通和社会治安情况,提前评估旅行风险;理性选择项目,注意涉水安全;购买旅游意外险,合理合法维权等。在出境游事故多发的当下,这样的提示是必要的,也是及时的。当然,如何将这样的风险管理意识真正传达到每一个游客心里,相关部门也要探索更行之有效的手段。

  无论如何,安全地走出国门,平安地落地祖国,这是每一个游客的基本诉求。或许,熟练掌握一套“出境游指南”再出国门,是每一个有出境游需求游客的务实做法。

  
(作者:王言虎,系新京报评论员)

北京西站收“天价停车费”,也需封顶

2018-07-11 08:42:35
来源:
新京报

  北京西站是北京乃至全国人流量都较大的一个交通枢纽中心,其内设停车场的主要功能是为接送旅客的车辆提供临时停放的位置。数小时以上的保管不在此列,过夜停放就更有占用稀缺公共空间之嫌。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网络上称北京西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场收费“天价”,未满56小时交了一千多元的停车费,另外也不乏缴费3000多元、8000多元的车主。《新京报》记者走访停车场管理方,并电询北京物价局,确认该停车场确实有自主定价权,也并未违反相关规定。但是,除了合规性以外,动辄几百上千的停车费,市民能不能接受、愿不愿意接受,是否还值得继续讨论呢?

  北京西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具体来说是15分钟5元,一小时20元。但之所以会被质疑“天价”,关键是这个停车场完全不设“当日封顶价格”,不似首都机场那般一天至多80元,而是单纯按时长计费,每多停15分钟就多加一次累计费用。

  不过,一天24小时480元,虽然和国内同类停车场相比确实较贵,但如果与国外比对一下,也许就不觉得贵了。比如美国的纽约曼哈顿市中心,公共停车场一天停100美元是很正常的标准。按汇率来算,北京西站还有提高的空间。更何况,如今国内一线城市北上广深,其核心区域的人均汽车保有量,在事实上已经超过了国际上的老牌大都会如纽约、东京等。从市场价格机制角度来说,北京的停车费如果有朝一日全面赶超纽约等发达国家的城市,或许也并不奇怪。

  事实上,私家车的用车成本、尤其是城市核心区域的停车费用,确实是调节居民出行方式选择的有效工具。偌大的纽约,可没有限外限行,是辆车就能开进去。按照“车轮上的美国”的直观印象,纽约似乎应该被车海挤爆才是。然而但凡到访过纽约的国人应该有所体会,对比国内拥堵,纽约路面交通其实并不糟糕,何以至此?

  一大原因恰是,居住在周边城郊的、每日往返曼哈顿岛工作的中产阶级上班族,哪怕他们在郊区的大院子中,家家户户有一两辆车是再正常不过,然而,他们首选的出行方式依然是公共交通,例如城际火车与通勤巴士,进城以后再在中央车站换乘市内地铁。那到底是什么让最爱自驾的美国中产自觉放弃开车上班?当然是曼哈顿那每日100美元的停车费。

  纽约用价格机制调节路面交通,北京哪怕现在做不到,北京西站停车场调节个停车位供需还是可以的。北京西站是北京乃至全国人流量都较大的一个交通枢纽中心,其内设停车场的主要功能是为接送旅客的车辆提供临时停放的位置。数小时以上的保管不在此列,过夜停放就更有占用稀缺公共空间之嫌。所以,按累计时长付费的计价规则,多少有种鼓励短时停靠接送、惩罚长时占位的意思。

  故此,如果说价格手段、市场调节将会是未来城市交通治理模式的趋势,总归能够得到市民的理解与接受。但也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设置封顶价格。无需在收费上与同行格格不入。

  (陈迪 媒体人)

“自主定价”不是停车场漫天要价的理由

2018-07-11 15:47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朱昌俊

  近日,北京市民张先生在北京西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场遭遇“高价收费”,停车4天被收费2210元。记者实地探访时,停车场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该停车场所属公司为私营企业,运营成本较高,所以未设置价格封顶。丰台区发改委价管科回应记者称,政府已放开价格管控,该停车场由企业自主定价,这种定价“无上限”。

“自主定价”不是停车场漫天要价的理由

 车辆停放4天被收费2210元,这算不算高?对于停车场的工作人员而言,这恐怕不算,据他介绍,还有交3000多、8000多元的车主。而对于一般车主而言,这个价格堪称天价,网上的大量质疑就说明了一切。横向对比,首都机场的停车费“封顶”就是80元一天。同属于交通枢纽,同在一座城市,一个一天80元,一个一天480元,6倍的价差真的合理吗?

客观而言,像北京西站这样的交通枢纽,车位有限,停车需求又大,停车费高出一般区位的标准完全可以理解。合理的溢价设置,也能够充当调节出行方式的杠杆之一。但在讨论多少价格合适时,首先得厘清一点事实,那就是作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必然具备公共属性,它先得承担起为旅客提供基本的车辆停放需求的功能,而不是把牟利放在第一位。这一点,管理部门得有数。

一个细节是,北京西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场工作人员称,由于运营成本高,所以停车费没有封顶。此话姑且信之,但企业所谓的高成本构成中,大头可能是租赁或者说是承包费用,而这一部分应由公共管理部门确定。若不顾公共利益,管理部门将停车场资源外包完全当作营收渠道,把承包费用定得过高,运营企业也自然会想尽办法提高收费标准。可见,这样的天价收费,实际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自主定价”。

 支撑交通枢纽停车场适当溢价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即是提高车位的利用效率,最大限度方便市民的出行需求。然而,实际操作中,该停车场的相关做法无疑自相矛盾。当记者以车主身份询问是否可以按月或者按年包车位后,停车场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可以按年包,半年1100元/月,包全年还可以再优惠。如果停车费定价高昂是为了避免长时间停车带来的使用效率下降,那设置包月、包年停车位,岂不是与此背道而驰?由此看来,上不封顶的高价,是否真是为了避免占位式长停,还得打上一个问号。

  政府已放开对这部分停车场资源的价格管控,实行企业自主定价,这个从规定层面看,确实不假。但问题是,企业自主定价,是否就意味着可以毫无边际的漫天要价?市场化定价,也得真正按市场的套路来办,而涉事停车场的一些表现,明显不符合一般的市场做法:一者,停车费上不封顶的规定,放眼全国也少见,而无明确提前告知消费者相关收费信息,这么做的企业恐怕也不多;二者,北京西站的停车场即便市场化运营,如果不是借助重要的交通枢纽地位,这样的定价又何来底气?所以,自恃地段自主定价,实际上还是难逃“此路是我开,若想经此过,留下买路财”的“趁火打劫”意味。

  自主定价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漫天开价。但这个问题,不能只是指责收费企业的利益熏心。有必要从公共的角度追问一句,北京西站的配套停车位资源供应真的充分了吗?企业搞天价收费,是不是也是停车资源过度紧张带来的恶果?(朱昌俊)返回光明网首页

保护音乐版权要加大侵权成本

何勇海

2018年07月11日08:10

来源:
法制日报

  音乐综艺节目为何时有侵权行为发生?恐怕是因为部分节目制作方不遵守法律和规则,版权意识淡漠,不重视音乐版权保护,不尊重他人著作权

  近日,音乐人李志发文,直指综艺节目《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经授权就翻唱了他的歌曲,并提出索赔300万元。此前,在2017《明日之子》巡回演唱会时,李志就因毛不易演唱歌曲未获授权,而在微博上抗议。这并不是第一个出现版权纠纷的音乐综艺节目,《跨界歌王》《歌手》《中国新歌声》等都曾发生过侵权事件(7月5日中国新闻网)。

  侵权可以说是音乐综艺节目的一个痼疾。年代久远的不谈,2013年,某音乐综艺节目第一季某歌手翻唱了《烛光里的妈妈》,被词作者李春利状告侵权;当年另一档音乐综艺节目选手翻唱阿肆的《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也被指侵权……直至目前李志声讨他的作品被擅用,音乐综艺节目的版权纠纷上演了一季又一季,让人不由得感慨:这类节目从电视发展到网络,形式不断被创新,进化得如此之快,而版权保护意识怎么就没有提高?

  音乐综艺节目版权保护落后局面的形成,当然不能怪到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头上。按照著作权法等法律规定,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以及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他人若要用作商业性演出、经营性活动,按照法律规定,要获得作者和版权所有公司的授权,还得交纳一定的版权使用费。对行业人士而言,这是不需要再普及的基本常识。

  那么,音乐综艺节目为何时有侵权行为发生?恐怕是因为部分节目制作方不遵守法律和规则,版权意识淡漠,不重视音乐版权保护,不尊重他人著作权。有的节目组甚至为节省制作经费,采取“先上车、后补票”的办法,等著作权人追讨版权使用费时再说。有的节目制作方即便面对创作者追讨版权费,也不为所动,“我都帮你把歌曲做红了,怎么还要钱呢?”或声称找不到真正的著作权人获得授权。这些行为与说辞都是版权意识差的具体表现。

  对此有网友发问:“谁能叫醒装睡的侵权者?”恐怕要用重罚来叫醒。从以往一些音乐版权纠纷处罚情况看,有的节目组在事后发表了道歉声明,并将相关歌曲下架,或将相关表演删除就完事了,最多象征性地支付一些费用。这显然不足以警示后来的侵权者。据报道,2015年,李志状告某网络音乐平台侵权,官司打了整整两年,最终李志获得的赔偿仅为28705元人民币,而他为此还倒贴了1616元。

  除提高侵权成本,还要改变版权管理的混乱之态。音乐作品版权多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版权代理公司或个人手中,很多词曲创作人是音著协的会员,其作品也委托音著协管理,节目方可向音著协申请授权,获准后使用。也有版权人虽是音著协会员,但与音著协也有约定,要求得到本人许可才能授权。此外,一首歌的版权可能并非谁唱谁就拥有,也可能归词曲原作者或唱片公司等等。这些不规范现状只有理顺,才能更有力地保护音乐作品的版权。

高校教材盗版缘何愈演愈烈

杜羽

2018年07月11日07:51

来源:
光明日报

  大学生使用盗版教材的问题,由来已久,屡禁不绝。近日,又有媒体报道,某地高校的不少学生或从书店购买盗版教材,高校教材盗版有愈演愈烈之势。杜绝高校教材盗版,既需要加强大学生的版权意识,也需要有关部门加大版权执法监督力度,斩断制作、贩卖盗版图书的利益链条。与此同时,对于推荐使用教材的教师、院校以及教材的编写者、出版者来说,更应该从提高正版教材使用效率、降低正版教材使用成本上多动些脑筋。

  对于中小学教科书的定价,国家明确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的原则来确定。高校教材则没有特殊政策,多是市场定价。与中小学教材相比,高校教材种类繁多,同一门课程,不同学校、不同的院系甚至不同的任课教师,所指定的教材都不尽相同。而且高校教材更新换代速度快,即便是讲授同一门课程的同一位教师,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在不同的学期选用不同的教材。这使得单一品种的高校教材印量有限,出版印刷的平均成本高于发行量极大的中小学教科书,其定价与市场上的普通图书差别不大,有的可能还会略高一些。大学生一般每学期要选修多门课程,将全部正版教材购置齐全,再加上购买部分参考书的费用,确实是一笔不菲的开支。

  不过,一些大学生之所以选择盗版教材,不仅仅是因为盗版书价格低廉。在很多大学课堂上,教师授课并不完全依赖于某本教材,而是以自编的讲义、课件为主,通过打印、电子邮件等形式将这些课程材料分发给学生。在这种情况下,教材只是相对重要的参考书,只是期末考试前值得信赖的复习材料。特别是一些高校教材编写水平不高,不具备存藏价值。有的作者、出版社将教材视为敛财的工具,明明有经典教材珠玉在前,却非要另起炉灶挖土烧砖,重新编写、出版一套教材推荐给学生。据统计,有的高校基础课,全国有近500家出版社出版了逾千种教材,这其中难免有粗制滥造的情况。那些虽是正版但编写水平不高的教材,被大学生视为“用过即抛”的消费品,而不愿意为其付出太多的费用。

  目前,纸质图书价格一直呈现上涨的趋势,大幅降低高校教材定价似乎并不现实。在慕课、网络公开课日渐流行的当下,不妨多为大学生编写、制作更多价格低廉的数字化教材。美国著名的物理学教材《费恩曼物理学讲义》就有其官方网站,读者可以通过互联网免费阅读这部教材。国内一些高校和出版机构已经开始进行编写数字化教材的尝试。

  充分利用高校图书馆、资料室藏书,推动经典教材的循环使用,也不失为对抗盗版的另一种方法。20世纪80年代,北京大学中文系古典文献专业的同学一入校,就会收到一套影印版《十三经注疏》。这部大书是古典文献专业的必读书,当时定价二三十元,很多同学无力购买。入学发书、毕业交还,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近年来,有关部门对高校及周边复印店的侵权盗版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相关出版社积极举报盗版教材制售情况以维护自身权益。让高校真正走出盗版图书“重灾区”,不仅要打击盗版,而且需要多管齐下,关心大学生面临的实际问题,在教材建设、使用等方面下功夫,把正版做得更有吸引力。

  
(作者:杜羽)

防止科研农产品
被偷应综合施策

刘勋

2018年07月11日07:48

来源:
北京青年报

  近日,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发帖称,学校在浏阳实习基地种的玉米、棉花等科研成果被当地村民偷盗。湖南农业大学浏阳实习基地一位老师日前告诉记者,此次被偷盗最严重的是学校获得审批的一个玉米新品种,一旦被扩散出去,损失或达上千万。湖南省沿溪镇发布通报称,涉事四人已被依法询问,正在组织村民归还所拿农产品。

  科研农产品被不明真相的群众偷盗并非罕见的奇闻,这些种在试验田的农产品被科研人员视为珍宝,其间接的市场价值远超普通的同类农产品,但是在不明真相的群众眼中这些科研农产品则十分普通,偷盗者与科研机构之间的认识差距让该类案件颇具争议性。

  其实,发生在2003年的“天价葡萄案”早已经对这种争议下了结论。司法机关之所以不按照科研农产品的“天价”定罪量刑,既是因为刑法的谦抑性,也是充分考虑了偷盗者的主观动机和社会的普遍认知,在广大农村,偷瓜摘枣是属于司空见惯的小事情,很少被认为是违法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盗窃的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本身的数额,而不包括给被盗者所造成的间接损失。因为法律的规定以及判例的影响,“天价葡萄案”之后类似科研农产品被盗案基本都是按照一般违法处理。

  虽然偷盗科研农产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大,可是对科研机构及科研人员造成的损失却是实实在在的,有些学生甚至因为科研农产品被偷盗而无法按期毕业,这些偷盗行为还影响了技术研发的进程。总体来看,防止科研农产品被偷还是需要综合施策,切实避免这种难以挽回损失的事件再次发生。

  首先,科研机构要高度重视试验田的安全。试验田基本处于开放的野外,面积大多与普通农田阡陌相连,安全保障具有难度,既然科研项目都有专项经费,科研机构应该将加强安保作为正常的开支项目,购买技防设备,完善人防机制。

  其次,执法机关应该联合科研机构进行专题宣传。要让试验田周边群众深刻了解科研农产品的价值,知晓偷盗行为对科研机构造成的严重后果,要让宣传工作实现全覆盖,建立多渠道的举报机制并设立举报奖励。

  再次,相关立法机关可以对偷盗科研农产品的行为设置特别处罚条款,既要尊重刑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也要有别于一般偷盗行为。

  妥善保护好科研农产品的安全,就是保护创新精神、呵护专注情怀,要充分吸取科研农产品被盗窃案件的深刻教训,亡羊补牢及时综合施策,切实保护好创新成果,利用好法律制度给群众打好预防针,让普通群众对科研人员的辛勤付出心存敬畏。

女博士找中介代发论文被骗值得同情吗

作者:斯远

“读圣贤书,所学何事?”既然想戴上那顶博士帽,就应该有起码的德行与操守。

前不久,湖北某高校博士张晨(化名)在网上找“中介”在“C刊”(某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愿望破灭了,还被淘宝卖家骗去了5.2万元积蓄。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民警联系上张晨,告诉她骗子已经在安徽被抓获,并为她追回了1万多元的损失。(《中国青年报》7月10日)

在张晨那里,被芜湖警方追回的这1万多元,其实早已被视为“坏账”,准备不予理会了。在确信被骗去5万多元之后,张晨并没有选择报警。据她自述,是担心这个事情传开影响到自己毕业。此番被警察找上门,于她而言,究竟是意外之喜还是飞来横祸,并未可知。淘宝店铺招摇撞骗被抓,自有法律的惩处,而张晨这样的利益受损者,难道仅仅只是“受害者”一副面容吗?事实上,已有不少网友对张晨冷嘲热讽,还有网友留言称,不知道这算不算学术造假?

网友的质疑并非没有道理。其一,尽管没有成功,张晨的行为仍属涉嫌买卖论文。知假而买假,一篇不够买两篇,一再炮制所谓的学术成果,并试图以此获取工作机会,这样的行为并无正当性。

从报道可知,张晨所读专业有硬性要求,读博期间必须在“C刊”发两篇论文才可顺利毕业,但她已完成了这个额度,按道理讲,已经迈过了毕业的门槛,大可不必再去找中介代写代发论文。她自己说多发几篇对找工作有好处,问题是,这样弄虚作假炮制出来的“C刊”论文,究竟有多少学术价值?

其二,张晨随随便便支付5.2万元买论文,尽管也有怀疑,但照付不误,足见此类现象比较普遍,甚至已经成为一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其对学术风气造成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

论文是学术思想的结晶,是一个学者的立身之本。然而,在当下,很多人谈论起论文,就好像它是一件与己完全无关的马甲,需要时可以不择手段搞来,不需要时立马扔掉。这样的学术风气如何让公众心存敬意?

当然,当下的学术评价体系或许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过于追求论文的数量,设置一些不太合理的指标,但治学者缺乏独立精神与判断能力,或者明明没有从事学术工作的能力却硬要挤进来,乃至为此不惜弄虚作假、欺世盗名,则是需要反省的。“读圣贤书,所学何事?”既然想戴上那顶博士帽,就应该有起码的德行与操守。


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

副标题

ABUIABACGAAg2fOf2gUoprvm1wEw0A84tQo

闽清一中由新中国成立前的闽清天儒初中、文泉初中和毓真女中几经分合搬迁、熔冶升华而成,至今已有一百二十多年历史。1966年前即为全省重点中学之一,1993年9月被确认为首批省二级达标学校,1999年9月转制为独立高中,2015年3月被确认为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