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季学期我校共免除38名
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财教〔2016〕292号)、《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财〔2016〕13号)、闽教财〔2016〕47号《关于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建档立卡学生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学生。
为实现精准认定精准资助,确保应助尽助,一个都不能少,一项都不能漏,在2017年春季学期开学之前,我校就对县教育局提供的建档立卡学生名单进行了多次核对和信息补齐,再根据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最终认定我校38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免学杂费政策,其中建档立卡学生17人,低保家庭学生19人,残疾学生2人,共免除2017年春季学期学杂费950元*38人=36100元。这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将获得每年3000元的一档国家助学金资助。
学生精准资助工作是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强、影响力大、关注度高,我校一定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并通过学校网站、校园广播、班会课、宣传栏等形式,加强精准扶贫和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打赢教育精准扶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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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一中由新中国成立前的闽清天儒初中、文泉初中和毓真女中几经分合搬迁、熔冶升华而成,至今已有一百二十多年历史。1966年前即为全省重点中学之一,1993年9月被确认为首批省二级达标学校,1999年9月转制为独立高中,2015年3月被确认为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