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公告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16-06-27 22:12 关于办理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加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闽教助〔2013〕5号)文件要求,现将办理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学生(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及在校学生)。 二、贷款办理时间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0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周五下午整理档案资料,不对外办公) 三、申请办理地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公室(闽清县教育局高招办电大二楼),联系电话:0591-22335454 四、申请助学贷款具备的条件 1、已被全日制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学院,不含成人教育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2、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闽清县。 3、符合以下八类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①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出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⑦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相关证明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4、不得认定为困难学生、不得办理贷款的八类学生: ①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②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③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④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⑤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⑥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⑦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往年获得贷款,当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 ⑧往年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到账后又主动放弃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贷。有能力在贷款申请第二年就提前还清贷款者,建议不申请贷款。 五、网上申请农商行(农信社)贷款的学生详见流程图。(相关表格下载详见附件1)
备注: 1、新生首贷 ①审核重点:乡镇、资助中心认定资格条件,核对有关信息。 ②学生所要提交材料:a.学生身份证;b.家庭户口簿;c.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d.学费收费标准,高校账户信息;e.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认真填写,信息完整、不涂改。负责盖章的乡镇及街道民政部门经办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均需填写);f.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1份,并需随带原件查验) ③高校确认:高校通过系统在线确认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包括在读状况、成绩及品行表现及是否获其他资助等续贷依据及学校账户信息。省外高校除在线确认外,也可通过在纸质《高校确认表》上签章确认,并将其回传(递)给经办行(社)。 ④资助中心审核:根据高校提供的情况,对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认定、信息核对。 ⑤报到确认:高校通过系统在线确认学生到校报到情况及学校账户信息。省外高校除在线确认外,也可通过在纸质《高校确认告知书》上签章确认,并将其回传经办行。 六、有关政策规定 1、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且每生每学年发放贷款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每生不超过12000。 2、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全额贴息。 3、继续深造的学生,可申请贷款展期。 4、借款人需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违约记录载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5、共同借款人可以是父母、亲戚、朋友,但共同借款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七、资料复印要求 1、所有复印资料必须是A4纸大小,且为单面一页纸;如超过A4纸大小的可缩印,但需保证字体和盖章清晰;(主要是录取通知书) 2、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所有原件上签字、盖章必须清晰。 特此公告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闽清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6月 附件1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 闽清一中由新中国成立前的闽清天儒初中、文泉初中和毓真女中几经分合搬迁、熔冶升华而成,至今已有一百二十多年历史。1966年前即为全省重点中学之一,1993年9月被确认为首批省二级达标学校,1999年9月转制为独立高中,2015年3月被确认为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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