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一中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学习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2-11-29 10:54 11月28日,闽清一中党支部组织全体教师在阶梯教室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蒋仁绥副书记对该部法律的重点内容作了解读。 一是介绍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12月24日表决通过《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它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它体现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它体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以法治保障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该法出台意味着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进入全面依法、常态化开展的新阶段,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大意义。 二是重要概念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将黑社会性质的雏形——恶势力组织明确定义为法律概念。介绍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软暴力”行为等概念。 三是亮点总结。亮点主要有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四是介绍主要内容。《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节,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反有组织犯罪制度发展的一座里程碑。 最后,蒋仁绥副书记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深刻理解条文内容,把握立法原意,通过课堂加大《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知晓度,将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 供稿:付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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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清一中由新中国成立前的闽清天儒初中、文泉初中和毓真女中几经分合搬迁、熔冶升华而成,至今已有一百二十多年历史。1966年前即为全省重点中学之一,1993年9月被确认为首批省二级达标学校,1999年9月转制为独立高中,2015年3月被确认为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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